不準撒嬌[穿書]第 7 章
章節名是“怒打小三”,但實際上,在打小三之前,他要先給趙近東送幾個帥哥。
《離婚》這篇文雖然描述的是作受冷血攻,但讀者之所以一邊倒地支持趙近東,是因為大家都覺得冷血不可怕,作才最要命。
宋琛性子惡,但腦瓜子不行,這不,剛燒了趙近東的房子,他就要去給趙近東送小蜜去了。
沒錯,縱火案的真兇就是小作逼宋琛,自己燒自己,這不,把自己作死了。
想着自己寫的這些狗血劇情,宋琛琛頭都大了。
腿上有傷,他都兩天沒洗澡了,他看王媽看他的眼神都變了。
原作的宋琛,講究的要死,永遠光鮮亮麗,這麽有潔癖的人,就算全身傷也照樣洗。
宋琛就瘸着腿去洗澡了。
王媽聽說他要洗澡,趕緊給他放好水,又給他端來一盤水果,一杯紅酒。
泡澡喝紅酒,突然覺得自己寫的富二代有點做作是怎麽回事!
“你下去吧。”宋琛說。
“你自己行麽?”王媽一副“老娘什麽沒見過你跟我兒子似的還用不好意思”的表情,和他們宿管大媽有一拼。
“行,你出去吧。”宋琛剛要笑,頭皮就又抽了一下,我曹,這都不行麽?他寫的受有那麽惡毒嘛!
王媽趕緊問:“怎麽了?”
于是他眉頭一皺,說:“叫你出去就出去,煩死了。”
王媽見他這樣,反倒籲了口氣,說:“那我就在外頭守着,你有事就叫我。”
等王媽走了以後,宋琛才開始脫衣服,身上都是睡衣,光滑松軟,很好脫,脫完了以後他也沒急着爬浴缸裏去,而是先前後左右打量了一下這具身體。
說真的,他寫離婚的時候,立志要反人類,在一個悲劇離婚文裏,偏偏設置了一對極品攻受,這個宋琛的極品程度一點不比他老公差。
不過和趙近東那樣從頭到腳事無巨細地描述不同,他寫宋琛的極品用的是虛寫,說他美貌是“直男看了都可以試一試”的程度,身體則是“男女看了都覺得美”的身材,美而有男子氣,男女通吃,男人不會覺得他過于男人,女人不會覺得他像個姐妹,充分貫徹了那句“極品到了一定境界,是不分性取向的”。
但是落實到現實裏,極品果然就是極品,皮膚又白又滑溜,身體緊實勻稱,尤其是屁股這個男女都有的性趣點,他雖然只能看到一半,也覺得形狀很美。最主要是屁股的皮膚也不粗糙,很光滑,小腿又直又長,腿肚線條流暢緊致,腳丫子都白淨的不像話,一看就是金貴人。
胸膛有淺淡輪廓,腰腹緊實,四肢修長,清瘦瑩潤,是一具很有美感的青年男人的身體。
總之就是渾身上下沒有短板,包括下面二兩肉。
他一個受看了都要心動了。
宋琛心滿意足地躺到了浴缸裏,有傷的那條腿搭在浴缸沿上,端起紅酒抿了一口。
熏熏欲醉。
浴缸外頭就是窗戶,躺在那裏的時候,正好可以看到整個趙氏莊園的後院,郁郁蔥蔥的樹木,秋花燦爛掩映其間。他抹了一下嘴唇,手指便沾染了紅酒漬,放到水裏渲染開來,又很快消失不見。
不懂紅酒的人,也覺得這紅酒酸澀甜香,還不錯。
以前喝白開水的時候,也曾幻想過有錢人喝紅酒的生活,遙遠,又充滿了窮人對富人的可笑想象。但真正富人的生活,和他所設想的,大概還是有很多的不一樣。他好好體驗一番,說不定那天夢醒了,穿回去了,再寫豪門,肯定得心應手,看誰還敢嘲笑他寫的都是土包子豪門都很寒酸!
不過光體驗豪門還是有遺憾,如果能和他心目中的完美男人談個戀愛,順便解決一下他的處男問題,那應該很爽吧?
宋琛琛就又想起了趙近東,站在朦胧的夜色裏喝水,咕咚咕咚的吞咽聲,莫名帶着色。
他感覺自己就是那種異想天開,認不清現實,只愛做美夢的那種人。活了那麽多年,還是個處男,天天想談戀愛,但又從來沒談過,倒也不是因為沒人看得上,而是挑。
明明想的是,啊,賜給我一個男人吧,我不要求他多帥多有錢,哪怕是個很平凡的人,只要一心一意只愛我,我就很滿足了。
可事實上,就是這一個“一心一意”,在如今的社會上已經很難得。他的悲哀就在于,活在現實裏,卻在追求即便異性戀男女也很少能得到的真愛,純粹的,理想的愛情。
能找到一個真心談戀愛的男人便已經很難,一輩子一心一意愛他的,又哪裏那麽容易呢。不容易,可又不想妥協,拖拖拉拉便蹉跎到如今。
現實總是叫人失望,他便在自己的小說裏,塑造了一個又一個完美男人,自己跟着筆下的人物愛一回,也讀者也跟着自己筆下的人物愛一回,他覺得也很好。
在他筆下的男人裏頭,趙近東是最完美的一個。可是他記得他不止一次回複過讀者,離婚結局是不會改的,照着這樣作下去,離婚也就近在眼前了。
大概這是自己改變不了的結局。
真是可惜了,那麽極品的男人。
捶胸頓足,捶胸頓足啊!
好在他有自知之明,這麽優秀的男人他也HOLD不住,失去了也不算太可惜。他現在要緊的是趕緊把劇情走完,獲得自由身,現在他有錢有顏正年輕,失去了一棵大樹,等待他的還有大片的森林!什麽趙氏三兄弟啦,什麽莺莺燕燕豺狼虎豹一大群呢!
鏡子裏看一眼,男人長成這個樣,就算沒對象,天天看自己也很滿足有沒有!
對于他來說,這一切更像是一場不真實的夢,因為自己還沒有徹底接受,反而放得開,感覺自己只是在演戲,在做夢。
既然在做夢,怕什麽呢。
他覺得他憋久了,身體裏是真的有瘋狂因子的,大哭大叫,大喊大鬧,賣大浪大騷,闖大風大雨!
宋琛琛在家休息了一周多,腳上的傷就好個差不多了。他給一直照顧他的老管家打了電話,老弟管家告訴他,他要找的人都找好了。
“讓他們在酒店等我。”宋琛琛用盡量符合原著的語氣說。
老管家嘆了口氣,略有些不安的說:“小琛啊,咱還是要愛惜自個,這些身家不清白的男人,咱們最好還是不要碰……”
老管家以為他是給自己找情夫呢!
宋琛琛咳了一聲,說:“你別管了,我有分寸。”
老管家跟着宋琛十幾年,覺得宋琛身上啥都有,就是沒有“分寸”兩個字。
可是怎麽辦,他也管不住呀。
宋琛琛挂了電話,籲了一口氣,伸手拉開了衣帽間的門。
華美的吊燈照着寬闊的衣帽間,更像是一家奢侈品展覽店,左右兩排,各四層,分四季挂置的衣服,分種類擺放的鞋子。手表,腰帶,包,一層層排列整齊,全都一塵不染,燈光下熠熠生光。
他溜溜達達看了一遍,滿目眩暈。這一屋子不過億也得過千萬吧!
啊啊啊啊啊啊。
不真實的感覺更強烈了。
王媽雖然在趙家工作,但她照顧最多的還是宋琛,她端了一盤水果進來,正好碰見宋琛從衣帽間出來。
看到宋琛的樣子,她便愣了一下,蓬頭垢面了這麽多天,光鮮的宋琛終于又回來了。
黑色西裝褲,熨的一點褶皺都沒有,白襯衫束在褲腰裏,青春的身體,腰身也是緊實的,腰背與臀的弧度是青年男子的清勁優美,頭發三七分斜背頭,梳得一絲不茍,慵懶地一邊走一邊扣着袖口,擡眼看她的時候,眼睛有明亮的光。
他的宋琛生涯,就此開始。
還真有點躍躍欲試!